平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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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介绍
来源: | 作者:pyxrmyy | 发布时间: 2012-07-24 | 6206 次浏览 | 分享到:

“济南平阴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简称“平阴鉴定所”,证号:鲁司鉴登字370110261,于2012年12月22日由山东省司法厅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批准设立。它是我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它与省内外同类鉴定机构的鉴定书具有同等效力。目前主要承担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伤病关系、损伤时间、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医疗护理依赖程度、劳动能力,以及重伤、轻伤、轻微伤、伤病关系、损伤时间等鉴定事项。

鉴定检材:不管是单位委托还是个人要求鉴定,必须提供经医院盖章的鉴定检材,主要包括:⑴诊断证明、⑵门诊病历、⑶住院病历、⑷X光片、CT片、磁供振片、B超、脑电图、心电图等各种检查报告单、⑸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等;同时对被鉴定人受伤部位必须进行法医学检查。

为何设立鉴定所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平阴鉴定所,首先是为方便济南市偏远的平阴县老百姓,解决受害人及近亲属到平阴外寻找鉴定机构难的问题。其次是为当事人节省交通费、食宿费和时间。三是为平阴的司法机关节省人力、物力、办案费用等;四是便于当事人交通和人民群众监督。鉴定所设在县城中心“府前街27号(原机关门诊部,县委西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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