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血液净化技术在医学界被称之为内科、外科治疗之外的“第三种疗法”,血液净化技术因其独特的治疗理念和最为直接的治疗效果在临床应用越来越广泛,其适应症不断的拓展,涉及到了多科室、多病种的治疗。可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急性药物或毒物中毒、难治性心衰,急性肺水肿、免疫性疾病、肝性昏迷及肝硬化顽固腹水等疾病的治疗,应用范围日趋广泛。
我院于2003年1月购置了当今最先进的德国产费森尤斯Fresenius牌4008S血透机四台,建立了血液净化中心,在血液透析疗法基础上开发了包括腹膜透析、血液灌流、血浆置换、腹水回输、血液滤过等多种疗法,运行近3年来,诊治病人3000余人次,临床实践证明,很多急性药物中毒患者都死在了中毒的早期,其原因均系毒物直接损害,并发肺水肿或脑水肿,最后死于呼吸和循环衰竭。采用血液净化疗法对各种药物、有机磷农药、灭鼠药、安眠药及酒精中毒救治效果明显,它可以在中毒早期立即清除毒素,终止毒物继续对人体造成损害,从而增加胆碱酯酶活力,解除中毒症状,极大地保障了病人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了有机磷农药中毒中间综合症的发生及农药中毒的反跳(商品有机磷农药含有某些杂质,其中以三烷基硫代磷酸酯类的毒性比较突出,经动物试验研究证明,可特异对肺造成损坏,使中毒病人恢复期病情突然加剧、导致迟发性肺水肿、呼吸衰竭甚至死亡,这种现象常被称为反跳),使病人清醒时间提前,减少解毒药物的用量,缩短了住院时间,提高了抢救成功率,降低了死亡率。我院自应用该技术以来,更新和改进了药物或毒物中毒方面的救治措施,在救治药物或毒物中毒方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成功抢救10多例重度毒物中毒及心跳呼吸停止病人,给中毒病人带来生存的希望,也赢得了广大患者及其家属和社会各界的称赞和好评。
血液净化的适应症:
1、急性肾功能衰竭(A R F ) 目前认为一旦确定诊断,又无禁忌症时即应开始早期预防性透析治疗,原则上越早越好,以减少严重并发症的发生,赢得治疗原发病的宝贵时间,降低死亡率。
2、慢性肾功能衰竭(C R F ) 公认肾功能减退呈进行性发展趋势,当肾功能处于失代偿期及衰竭期行透析治疗较为适宜。
3、急性中毒 凡药物或毒物中毒,毒物大量进入机体呈高血浓度,病人症状危重,用一般解毒疗法无效;或毒物与组织蛋白结合力高且有延迟毒性者;或服用剂量大大超过了自身清除能力的3 0% 时 ;或已达到中毒致死浓度者;或毒物已损害肾脏导致A R F 时,均应考虑血液透析治疗或血液灌流治疗。治疗应在服毒物后8 ~1 6 小时内进行。
4、其他疾病 难治性心力衰竭和急性肺水肿的急救;严重水. 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用一般疗法难以生效者;高胆红素血症;完全性梗阻性黄疸术前准备;高尿酸血症;肝性昏迷、肝肾综合症、肝硬化变顽固性腹水(腹水回输);免疫性疾病(血浆置换)等都应采用血液净化疗法。
检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