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按《科研开发控制程序》执行,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技术委员会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技术委员会进行阶段性评估,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组织召开技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