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渠道
一、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受理电话:0531-12345。
二、医院24小时投诉电话:0531—87888527,行风办负责接听,其它时段及节假日由医院总值班人员负责接听。
三、受理时间:8:00-12:00,14:00-17:30(夏季14:30-18:00)
四、投诉地点:行风办、医患办(门诊楼二楼)
五、部门电话:政工科0531-87888509;医务科0531-87888510;护理部0531-87888511;门诊部0531-87888542;医保办0531-87898551。
六、院内意见箱及其他形式的投诉。
投诉受理
一、投诉者必须是到我院诊疗或工作关系过程中,因自己的合法权益直接受到侵害的患者和合法代理人。
二、有明确的投诉对象、事实根据和具体要求。院内投诉必须实名。
三、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平阴县人民医院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并经投诉人签字(或手印)确认后作为投诉材料。电话方式投诉的,投诉人应报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受理部门应做好记录。匿名投诉的信件和电话,按中纪委对匿名信处理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四、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上级部门反映并做出处理的;
3、已经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刑事案件;
4、没有明确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投诉处理程序